本报讯(周兰兰记者赵利宾)两名在监狱服刑的人员因琐事发生冲突,其中一人将对方耳廓咬掉,在监狱内部造成恶劣影响。为促使在押人员吸取教训,切实提高守法意识,近日,涪城区法院在绵阳某监狱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与原判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合并决定执行刑期。
经审理查明,2018年以来,被告人李某某与廖某某(本案被害人)等在绵阳某监狱三监区利用自制的赌博工具赌烟。3月9日,因李某某发现廖某某在赌博工具上作假,进而发生纠纷。次日,廖某某在监舍门口再次与李某某发生纠纷并扭打,在此过程中,李某某用嘴咬住廖某某右耳,并将其右耳廓部分咬掉。经鉴定,廖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经审理后,合议庭综合考虑李某某的犯罪事实、性质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其认罪悔罪态度,当庭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与原判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合并决定执行刑期。
案件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某表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并当庭表示服判,继续在监狱积极改造。
案件审理过程中,监狱方组织了120名罪犯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并将庭审同步直播给三监区其他罪犯,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引导罪犯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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