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新闻 安州新闻 江油新闻 梓潼新闻 三台新闻 盐亭新闻 平武新闻 北川新闻
地方网 > 四川 > 绵阳市 > 绵阳新闻 > 正文

恶犬不拴绳咬伤他人 犬主人赔偿近两万元

来源:绵阳晚报 2018-10-11 08:00   https://www.yybnet.net/

漫画

养狗不拴绳子,导致村民先后两次被咬伤却又拒绝赔偿。近日,游仙法院审结一起因养狗引起的损害责任纠纷案,狗主人被认定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向伤者支付各项赔偿共17716元。

■奉兴张倏越记者赵利宾

养狗不拴绳

同村村民被两次咬伤

李某和白某都是游仙区太平镇某村村民,今年78岁的白某长期独自居住,为排解寂寞,养了一条土狗。

今年3月的一天中午,村民李某到邻居家串门时,白某饲养的那条狗突然冲了过来,将李某腿部咬伤。李某大声呼喊,邻居闻声迅速赶到将狗赶走,李某随即准备回家处理伤口,在经过一处院坝时,白某饲养的这条土狗再次窜出,对李某进行二次撕咬。

事发后,李某在家人陪同下到游仙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右小腿犬咬伤”,住院43天,产生门诊费和住院费近万元。出院后,医嘱全休1个月。

李某住院期间,其家人曾多次找到白某协商赔偿事宜,甚至因此报警,但经当地派出所主持调解,双方仍未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期间,白某将咬人的狗进行了处理,并由其儿子向李某支付了6000元医疗费。

狗主人争辩

伤者自身也有责任

因为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李某便诉至法院,请求白某和其儿子承担侵权责任。今年5月底,游仙区法院依法受理后立案,并于近日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白某承认咬人的狗是他所饲养,已经饲养两年,平时没有把狗拴住,对李某被咬伤有一定的过错。但李某在第一次被狗咬后,未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如棍棒、石头),才使得第二次撕咬造成伤势更加严重,李某对此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全部损失的35%以上。

李某认为,白某儿子在事发后支付了6000元医疗费,且二人系父子关系,白某儿子也应承担赔偿责任。对此,被告白某儿子则辩称,其与父亲已分家,在外务工20多年,未与父亲一起生活,对父亲养狗一事不知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

狗主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白某对其饲养的狗未采取安全管理措施,导致原告被其放养的狗咬伤,作为饲养人及管理人,白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白某之子虽然在事发后支付了医疗费,但并不能以此确定其应承担赔偿责任,除原告单方陈述外,本案并无证据显示被告白某的儿子是狗的饲养人及管理人,故对原告要求白某儿子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此外,被告主张的原告在第一次被咬后未采取防护措施等情形,并不属于侵权责任法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中,被侵权人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形,不能相应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综上,法院对原告李某的部分诉讼请求金额予以支持,判决白某支付李某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17716元,品迭已支付的6000元,还应赔偿11716元。驳回原告李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新闻推荐

与网友“一夜情”女子被敲诈25万

为寻求刺激,女子小丽与网友见面并发生了一夜情。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对方却以此相要挟敲诈勒索,先后37次共敲诈小丽25万余元。...

绵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绵阳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 恶犬不拴绳咬伤他人 犬主人赔偿近两万元)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