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兰兰李旭)5日,绵阳市涪城区法院经过10个小时的协调、计算、办理案款交付手续,终于将122.97万元执行案款向35名申请人发放完毕。收到赔偿款后申请人纷纷表达感激之情,并为工作人员耐心负责的工作态度点赞。
2016年3月25日,绵阳金柱园地下商场发生火灾,造成商场1、2、3号商铺内的物品、内部装修被烧毁。火灾发生后,35名租户将三被告诉至绵阳市涪城区法院。经一审二审,判决三被告赔偿相应的赔偿款,起火商铺的经营者也承担相应的赔偿款。今年8月20日,35名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经过不懈努力,目前两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另一被执行人也承诺尽快支付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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