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市卫生计生委近日发布了《绵阳市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办法(试行)》。
■刘立钊记者刘晓东实习生周雪
《办法》明确了绵阳市重点监控药品遴选原则,市卫计委在对全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情况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会同市药事管理质控中心对临床上用量大或采购金额高的药品进行评选,编制年度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同时对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办法》要求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各医疗机构根据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建立本单位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完善重点监控药品处方点评制度,借助医疗“三监管”平台,每月抓取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情况,通过费用数据分析,筛查出疑似问题线索,开展医院自查、专家现场核实和裁定判决,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罚。
通过加强重点监控药品管理,进一步提升各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水平,更有效加强医药购销、应用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为广大城乡群众提供更加有效、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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