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是干货,了解二手房资金监管
资金监管方式
买卖双方约定银行开立监管账户
对于购房者
规避了资金交割后双方配合过户等风险,切实保证了交易安全
对于业主
交易资金提前划入监管账户,规避了客户中断交易的风险,确保了业主的正当利益
资金监管流程
签约
买方、卖方、交易资金监管银行三方共同签订《监管协议》
过户
买卖双方到办事大厅,完成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
付房款
存量房买方将交易资金监管总额存入或转入资金监管银行开设的交易资金监管账户
划转
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完成后,由监管银行将资金划转入卖方的账户
□林颖尹杜娟本报记者李春梅
由市住建局、中国人民银行绵阳市中心支行和绵阳银监分局共同拟定的《绵阳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试行)于今(8月27)日起开始实施。《办法》规定在房屋交易过程中,房款将转入买卖双方约定的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只有房屋过户完成,资金才会转入卖方的账户,目的是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降低资金风险,避免因为资金造成纠纷。
二手房买卖存在着资金交易的风险,“买房不敢先付款、卖方不敢先过户”的尴尬情况常有发生。《办法》的实施无疑对买卖双方的资金监管加了一把“安全锁”,相当于在二手房交易中设立了一个“支付宝”,能规避二手房交易资金风险,保障买卖双方的利益。
《办法》尤其是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涉及的这些规定与买卖双方的利益密切相关:
1、交易双方进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需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和《监管协议》,约定监管资金的数额、存入监管账户的到账时限、办理交易过户手续、监管资金划转条件等事项。
2、承办交易资金监管的银行负责开立“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接受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委托,提供交易资金代收代付业务。交易资金监管账户用于将交易监管资金划转到房屋卖方账户或交易中途终止时退回到买方账户,不得支取现金。交易资金产生的利息,随同交易资金一并划转。
3、中介机构成交监管协议签署。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达成交易的,买卖双方在网上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选择监管银行。中介机构协助买方、卖方同交易资金监管银行三方共同签订《监管协议》。中介机构应保证存量房交易监管资金的支付条件和具体方式与《存量房买卖合同》和《监管协议》中的约定一致。
4、自由成交监管协议签署。由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的,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中,应确定是否进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选择交易资金监管的,由买卖双方共同与监管银行签订《监管协议》。
5、买卖双方自愿选择按揭贷款资金监管。买卖双方选择按揭贷款资金监管的,应持《存量房买卖合同》《监管协议》、交易资金(首付款)监管证明和抵押贷款申请材料向贷款银行申请办理按揭贷款业务。具体贷款服务流程遵循各贷款银行规定。
6、监管资金查验。存量房买方应按《存量房买卖合同》《监管协议》约定的时间,将交易资金监管总额存入或转入资金监管银行开设的交易资金监管账户。住建部门在办理存量房交易手续时,应通过交易资金监管平台核验监管资金是否到账。
7、监管资金划转。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完成后,按《监管协议》约定由监管银行将资金划转入卖方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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