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洋记者刘晓东实习生周雪)“新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可以转回小规模纳税人,我们可以享受减税降负的实惠了!”近日,在经开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绵阳市鑫中鑫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易某难掩兴奋之情。
该公司主要从事电子产品零售,数据显示其连续12个月累计销售额超过80万元,需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担心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会因为小规模供货商无法提供专票,导致没有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导致税负压力增大。在了解到最新政策后,易某在第一时间到大厅办理了“转登记”的相关手续。
“我们公司属于混业经营,既有机械零部件加工,又有机械设备经营租赁,不知道符不符合转登记的条件?”绵阳市经开区骏伟机械加工厂的法定代表人罗先生带着疑问找到了办税大厅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根据该公司的实际情况作了清晰解答,“你的公司是因提供加工销售额超过50万而登记的一般纳税人,且转登记前12个月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因此,根据政策规定,公司符合转登记的条件。”确认可以办理后,罗先生当天就给公司完成了转登记手续。
“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能有效降低企业税收成本,促进企业更好地发展!”经开国税货劳税负责人表示,“转登记”于5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提标”是深化增值税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提高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准,着眼于小微企业的发展,让更多企业可以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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