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17)日获悉,为规范和促进绵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城市环境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市城管局、公安局和交通局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通告,即日起在绵阳市建成区范围内实施暂停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新增投放和禁止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等措施。
■张连梅记者兰建春
通告
违规投放城管将异地转移调度并统一保存
通告中提到,凡未经市城管、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备案登记的共享单车企业,不得擅自进入绵阳城区开展经营活动,违规入市单车将由城管部门牵头实施异地转移调度并统一保存,并由违规入市单车企业承担代为清理费用。
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通告,已进入绵阳城区发展的摩拜、OFO、哈罗三家共享单车企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再新增自行车投放数量;违规新增的自行车将由城管部门实施异地转移调度并统一保存,由违规单车企业承担代为清理费用,严格按《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条款予以行政处罚。
同时,考虑到骑行安全、配套设施等因素,通告中明确提到绵阳市暂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含电动摩托车和电动助力车),已在本市投放的经营企业,应于通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自行清理退市,及时做好用户押金、预付金的退还工作。逾期未清理的,将由公安交警、城管执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和收缴。
现状
密度较高城区平均每10人一辆共享单车
据了解,目前城区共有共享单车约13万辆,按城区人口130万计算,城区平均每10人一辆共享单车。就川内而言,德阳这一比例为1/26。有专家认为1/20比较合适,来自一些共享单车的全国统计数据显示,全国三线城市中,绵阳骑行总数已排名全国第二,仅次于银川。“目前看来,绵阳城区共享单车总量已经饱和。我们前期经过调研,出台此通告前,也征求了各相关方面意见。”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将对目前城区共享单车实施总量调控,通过规划手段,推广街长制等措施,实施精细化管理,共同维护城市良好秩序。
对此,作为在绵阳已投放约4.7万辆的共享单车企业,OFO绵阳区域相关人士表示,尊重和认同主管部门对城市共享单车投放过量的科学判断,也积极配合绵阳“禁止新增共享单车”政策的落地执行,接下来将通过大数据智能调度、车品升级、网格化管理等手段提升用户骑行体验,更专注于提升车辆的管理和服务,共同维护绵阳城市秩序。
建言
勿让移动“风景线”变成市容“之殇”
在不久前结束的今年绵阳“两会”上,有关共享单车的话题也成为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关注的热点。不少代表委员呼吁,要加大规范管理力度,推动共享单车精细化管理,推动骑行品质和城市文明秩序的提升。
市人大代表、涪城区区长姚永红谈到,共享单车响应了时下绿色出行的号召,丰富了市民的出行方式,但在城区一些地方,比如盲道上,一些企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大门口也时常停满了各类共享单车。这里面一方面是呼吁不断提升大家的骑行素质,另一方面还需要加大规范和科学引导力度,比如在绵阳,到底准入多少共享单车最合适?投放在哪些地方最合理?在制度和设计上还需要不断完善,他认为,在投放的总量上并非越多越好。
市政协委员徐进渝认为,共享单车迅速扩张之下,车辆的无序停放给城市管理带来了挑战,移动的“风景线”变成了移动的市容“之殇”。他建议,一是要尽快出台管理标准与规范。明确政府、企业和市民的责任和义务,将其融入城市交通发展大局中,与城市公共交通互补促进;二是严格单车投放管控。随着共享单车逐渐普及,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强单车投放引导和管控,制定科学的投放机制,建立数据监控平台,由政府职能部门实施统一监控管理,引导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避免无序竞争。
徐进渝委员也提到,规范管理共享单车还需要各个部门努力,如相关部门设置共享单车空间停放指引,明确设置原则,划定禁放区、建立停放点,实现共享单车与公共交通的无缝对接等等。还可以充分发挥绵阳科技城优势,加快共享单车“电子围栏”建设,建立信用评定机制,对乱停乱放的用户实施信用惩罚,对按规定停放的用户给予奖励,从末端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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