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科技城集中发展区(涪城区属范围)道路及居民安置点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绵涪发改固[2016]188号、绵涪发改[2017]19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中冶汇财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融资和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绵阳中冶汇财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绵阳市涪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涪发改[2017]7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71117036)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鼎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城郊乡金家林村、大包梁村、新观寺村、鼓楼山村、奓口庙村。
2.3建设内容及规模:1、修建道路滨河北路西段(菩提寺大桥至八家堰大桥),位于高新区普明寺社区、飞牛坝社区,涪城区戈家庙村、鼓楼山村和奓口庙村,道路路基宽24米,车行道宽14.5米,总长3922米;其中高新区辖区道路长约1440米,委托涪城区建设。2、高铁大道西段(含安昌河大桥),位于涪城区新观寺村、鼓楼山村、戈家庙村,高新区飞牛坝村,道路路基宽40米,车行道宽30.5米,道路总长5300米;其中高新区辖区桥梁长(含引桥)约400米,委托涪城区建设。3、金西路道路位于涪城区金家林村,A段道路路基宽度20米,车行道宽14米,道路长度492米,B段道路路基宽度12米,车行道宽7米,道路长度23米。4、修建奓口庙村安置点拟建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戈家庙村安置点拟建建筑面积约6.0万平方米、鼓楼山村安置点拟建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新观寺村安置点拟建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大包梁村安置点拟建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金家林村居民安置点拟建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小区内道路、绿化配套设施等工程内容。
2.4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立项批复中建安工程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014年至今具有至少1个已完工或在建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办理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在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中段131号得月星城1幢22楼4号持以下证件、证明(查验原件,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1.2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如未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还需另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绵阳市涪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高平路2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绵阳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绵阳中冶汇财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绵安路35号
邮编:621000
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13558869530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鼎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3栋402-404
邮编:610011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65013199
传真:028-65013199
电子邮件:/
网址:/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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