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婷记者范萌)如果一年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将被约谈,提出履职要求;如果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不称职,将被劝辞去人大代表职务或罢免代表资格。近日,游仙区人大常委会率先在全市出台《游仙区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办法》,针对该区人大代表在人代会和闭会期间的履职情况,通过考评打分的方式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这是绵阳市出台的首个县级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办法,这一创新举措将于今年内在全市各县市区推行。
对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考评,是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需要,是代表工作的创新之举,旨在进一步增强代表的主体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群众意识,调动代表管理地方国家事务、依法履职尽责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代表的作用。游仙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游仙区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办法》,该区人大代表参加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视察调研活动、联系选民、参加公益活动、遵纪守法等情况都被纳入考评体系。履职考评的主体为游仙区人大代表所在选区的全体选民,履职考评对象为游仙区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内容主要是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及闭会期间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
据悉,该办法考评总分为100分,考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其中,每年考评总分为95分及以上为优秀;60分及以上为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办法还规定了对履职考评结果的运用,对当年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区人大代表,由区人大常委会建议区委予以通报表扬,由区人大常委会有计划地适时安排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对连续两年及以上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区人大代表,由区人大常委会建议区委优先考虑作为连任代表人选。对当年评定为不称职的区人大代表,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分管代联工委的副主任对其谈话,提出履职要求;对连续两年评定为不称职的区人大代表,由区人大常委会劝其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或提交原选区罢免。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是加强代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促进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有效手段。这一创新举措,今年将在绵阳市各县市区全面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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