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8名菌农从云南赶到绵阳高新区法院,领到非合格菌种赔偿款50余万元。
2015年10月,8名云南菌农购买了绵阳某菌种公司生产的羊肚菌菌种,种植后发生大面积欠收或绝收,菌农起诉后,法院于2017年6月判令由被告赔偿菌种款5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8名菌农遂向高新区法院申请执行。该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银行账户上无存款,案件一时难以执行。今年10月,又到羊肚菌制种销售时节,执行法官深入调查,被执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郑某转移、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的目的终于露出马脚。在铁证面前,郑某同意支付50余万元的赔偿款。 李朝刚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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