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胥江)昨(26)日,记者从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本月19日,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市“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绵阳巡查时发现,高新区普明街道办事处境内有焚烧秸秆现象。
经调查,焚烧火点位于普明山风景区,焚烧者为普明街道办事处黄家祠社区五组76岁居民邓某某,他在芝麻收割后将芝麻秆点燃焚烧处理。当地社区干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灭火,并对该居民进行了批评教育。该居民保证今后不再焚烧秸秆。
随后,普明街道办事处及黄家祠社区决定对社区专职负责禁烧人员扣罚500元。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对高新区普明街道办事处插一面“黄旗”警告,扣年度目标考核0.5分,并将此事全市通报。
普明街道办事处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疏堵结合,加大力度宣传和巡查,严防死守,毫不松懈地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辖区内不再发生露天焚烧秸秆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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