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唐占泓特约记者黄志富)9月15日凌晨4点,被执行人杨某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平武法院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9月14日晚上10时,平武法院接公安局通知,杨某某从内蒙古返回绵阳,绵阳警方已将杨某某直接从火车站带至派出所控制。法院执行干警连夜冒雨赶往绵阳,将杨某某带回法院。至此,和执行法官玩“躲猫猫”,逃避执行长达九个月的“老赖”杨某某,终于在法院公安联动执法的工作机制中,落入法网。
2012年10月,平武某木材木器精加工厂老板李某某与杨某某签订合同,将加工厂的场地、机器设备等租赁给杨某某使用。合同签订后,杨某某聘请罗某某等人做工。2013年5月,罗某某在调试木材切片机时,左手被绞断致残。
2017年1月,经平武法院一审、绵阳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李某某赔偿罗某某共计33.19万元,并由杨某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杨某某均未在限期内履行,罗某某向平武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将李某某、杨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月,平武法院对李某某采取了司法拘留15日的措施,而杨某某一直下落不明。
9月14日晚,杨某某刚在绵阳火车站出站口露面,就被警方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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