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日前宣布,今年将选择部分城市开展小产权房清理试点工作。小产权房将不予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全国“两会”期间,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再次表示:今年开始选择部分城市试点治理“小产权房”,同时为下一步大规模的清理做准备。
背负多年“非法身份”的小产权房,命运进入了倒计时。
绵阳“小产权”房主的焦虑
镜头一:六年前,为了在绵阳城读初中的女儿,家住
绵阳北川的薛女士在高新区某村农民手里买了一套自建房,两室两厅九十多平米,花了近十万元。房子是新修的,总共四层,房主自留一二楼,三四楼的四套房子全部卖给了薛女士这样的买主。虽然明知道办不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但价格上比买商品房便宜多了,因此薛女士还是买下了这套房。
前年薛女士的女儿考上外地的大学,这套房子就派不上用场了。于是薛女士到房产中介公司登了记,准备将这套房子卖出去。但是好多人一听说没有两证,马上就转身走了。后来薛女士只好以每月500元的价格将房子租了出去,但她还是很想赶紧把房子脱手。薛女士说,“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都晓得不能买这样的房子了,我这房子还卖给谁啊?”
镜头二:跟薛女士同样焦虑的还有贾女士。贾女士
是甘肃人,夫妻俩十几年前来绵阳打工,2005年花十多万在绵阳买了套三居室的“小产权房”。虽然小区环境无法跟商品房相比,楼下没有绿化,没有休闲设施,甚至连停一辆自行车都不好找地方,但房间格局不错,使用方便,几年来贾女士夫妇和一双儿女在这里住得很惬意。惬意的同时,贾女士心里还是没底:毕竟这是小产权房,自己手里只有跟卖家签订的一份买卖合同。“现在电视报纸上随时都在说要清理小产权房,不晓得我们这样的房子要怎么处理?”贾女士很惊恐。后来听人说绵阳不是清理小产权房的试点城市,贾女士稍微松了口气,但她还是担心:“到时候真的清理到头上了,我们一家四口上哪里住哦!”
全面清查还要等政策
绵阳“小产权”问题不是很突出
3月13日,记者就绵阳“小产权房”问题采访了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跟一些大城市比起来,绵阳的“小产权房”不是很突出,“主要是近几年来夹杂在农民统建房中出现个别‘小产权房\’,比如有些村社,农民统建房修在一起,修得多,就把多余的没人住的一些房子拿来对外销售。商品房一平米卖四五千,他们卖两千多,所以一些人看中这一点,就跑去买。”
这位负责人说,“小产权房”是违法的,一经发现,马上就要处理,“我们会发公告,告诉大家某个项目的房子是不能对外销售的,不受法律保护的,是不能买的。”据了解,前不久,经举报,国土部门发现两处这样性质的房子在违法销售,于是马上发出公告,告诫大家不能去买,已经买了的赶紧去办理退款手续。“效果不错,好些买了房的人看到我们的公告,赶紧就拿着购房凭证退房去了。”该负责人说。另外,对违法销售“小产权房”的村社,相关部门将严肃查处。
大规模清查还要等试点结束
“小产权房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往往是没有国土部门的用地手续、没有规划部门的手续,也未经消防部门的批准,未取得建设部门的施工许可证等。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部门提醒广大群众,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看售房方是否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些手续,才不会受骗上当,否则购买的房屋不受法律保护,也不能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
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绵阳对小产权房的清理是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至于大规模的全面清理,“要等国家的政策,现在国家已经在一些城市搞试点,试点结束后将在全国推开。对‘小产权房\’的清理和处理,涉及到国土、规划、住建、公安、纪检监察、工商、税务、法院等部门,所以我们必须等到全国试点结束,国家出台了明确的政策后再开始全面的清查。” (本报记者杨檎)
小产权房的两个解决样本
小产权房是中国经济和房地产业发展的产物。有数据称国内的小产权房面积将近60亿平方米,全国城市的“小产权房”平均占到30%左右,一些地方“小产权”甚至接近40%左右。面对巨量小产权房去向问题,各地都有不同的曲线解决办法。
南京补交出让金取得土地证
据报道,春节前南京最大规模的小产权房之一七彩星城所在部分地块已正式划归国有土地性质。而南京市国土局已确认,目前七彩星城项目已经市政府批准,按规定补交了土地出让金,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在国土资源部三令五申要坚决制止“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大背景下,七彩星城显得极为特殊。
但南京市国土局方面似乎想极力撇清“七彩星城”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这一事件与“小产权房转正”之间的关系。业内人士指出,南京官方应该是忌惮近年来国土资源部多次重申的规定,坚决制止“小产权房”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已建、已售“小产权房”用地不得受理其土地登记,不得以任何方式补办土地审批手续。
深圳村集体经济股份公司统一出售
而深圳沙井的总面积约200万平方米的统建楼(小产权房),则正在让村民享受到红利。除社区每户居民可以分得1-2套外,规划时还会多出部分“内集资房”。这部分集资房,由村集体经济股份公司成立专门机构销售,每位有户籍的居民都是公司股东,售房款作为公司收入,每年年终分红。据当地人介绍,购买此类房子可以和村集体经济股份公司协议,由律师公证,成为本公司“形式上的股东”,保障拆迁时获得政府给村集体经济股份公司的赔偿。
另外,深圳社科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建议,政府可以考虑出资购买统建楼归于保障性住房,这样做一举两得。“一方面统建楼房子的产权问题有了保障;另一方面也解决了保障性住房的问题。”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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