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银行业也与时俱进,快速发展。绵阳同全国一样,银行业在迅速发展的同时,全力推进地方经济发展。近日,记者就绵阳银监分局发挥监管职能,督导辖内银行业机构,牢牢把握住服务绵阳经济,采访了中国银监会绵阳监管分局(简称绵阳银监分局)局长阎利仁。
阎利仁说,绵阳银监分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依法、科学和适度的监管原则,以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一方金融稳定为己任,大力推进银行业机构改革发展,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多年来,分局在履行监管职责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多次被绵阳市委、市政府评为“促进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先进单位”。
今年银监分局如何在协调、服务银行业机构,进一步为绵阳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护好消费者权益上做好工作呢?
阎利仁说,2012年,绵阳银监分局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坚守风险防范底线,全力推动绵阳市经济金融和谐可持续发展。
绵阳银监分局将督导辖内银行业机构牢牢把握住服务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围绕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鼓励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对农业科技和农村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进一步细化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引导银行业机构进一步完善服务小微企业的机制体制,着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特别抓好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
他说,绵阳银监分局将继续推进邮储银行二类支行改革和代理网点规范管理工作,深化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强化银行业内控机制建设,不断提高信贷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认真做好金融机构引进工作,支持有实力的商业银行落户绵阳,不断完善绵阳市银行业机构体系;引导银行业机构网点不断向基层延伸,力争实现全市所有乡镇金融网点全覆盖。
阎利仁还就今年重点抓好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回答了记者提问。
他说,为了进一步规范银行经营行为,从今年2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对金融消费者反应较突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治,要求银行业机构在信贷活动中严格遵守“七不准”规定,即:不得以贷转存、不得存贷挂钩、不得以贷收费、不得浮利分费、不得借贷搭售、不得转嫁成本、不得一浮到顶;严格遵守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关于金融服务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对现行收费服务价目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及时自查自纠。从4月1日起,各机构一律按公布的价目执行收费,任何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变更,凡未统一公布的一律停止收费。
(本报记者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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