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冲关”并打伤值守卡点人员的刑事案件在江油市法院宣判,被告人严某武犯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今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江油市太平镇五星村村“两委”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安排人员在该村二组西山幼儿园路口设卡点执勤。1月30日,非本地人员严某武与妻子蒋某想协助亲属搬运大米进入五星村二组,经过西山幼儿园路口疫情防控卡点时,遭到执勤人员劝阻。蒋某与参与现场执勤的村民罗某某发生口角。双方争执过程中,严某武对罗某某进行殴打,导致对方鼻骨及左侧上颌额突骨折。后经鉴定,罗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围观群众罗女士及严某武本人先后拨打110电话报警。
江油市检察院向江油市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严某武犯妨害公务罪。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严某武在疫情防控期间,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惩处。严某武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严某武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书面谅解,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严某武表示服判不上诉。 兰有斌 李旭
新闻推荐
江油攀长钢精锻生产车间(视觉绵阳·资料图片)本报讯(晏华成记者黄小芹实习记者周钰)近段时间以来,江油市长祥特殊钢制造有限公...
江油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江油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