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贩子拖欠10万元货款,跑路两年多不知去向,闻知法院“执行大会战”要拍卖他家商品房,连忙现身归还欠款。日前,记者从江油法院执行局获悉:迫于“执行大会战”压力,三台男子唐某某已主动与执行申请人江油市雁门镇大桥村村民王某某达成和解协议,并一次付清拖欠两年之久的货款10万元及利息。
■兰有斌记者陈元松
王某某在雁门镇租赁门店,一直从事家禽收购、加工和贩卖。就在几年前,从事冷冻鸭贩运的三台中太镇男子唐某某主动与王某某取得联系,双方建立了长期供货关系,并形成了“先货后款,不定期结账”的结算方式。至2017年6月初,唐某某因生意经营不善,已拖欠王某某货款达10余万元。同年6月29日,在王某某的数次催促下,唐某某出具一纸欠条,确认欠对方货款10万元,约定1年内付清。
然而,此后唐某某以种种理由一再拖延,至双方约定的期限届满,却分文未向王某某支付。2018年9月12日,王某某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将唐某某诉至江油市人民法院。该院随后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主审法官在庭审过程中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唐某某欠原告王某某货款10万元,占用资金利息1.3万元,合计应付款11.3万元;此款由被告于2018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支付4万元,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3万元,12月31日前支付4.3万元。
没想到,自从法庭调解之后,唐某某就玩起了“失踪”。王某某不仅打不通他的电话,还被对方从“微信好友”中拉黑了。直到调解协议约定的第一次付款期满,唐某某依然杳无音信。今年元旦节后,王某某向江油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立案后,由于被执行人唐某某不知下落,只能采取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随后,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并查封其在江油市区按揭购买的一套商品房。但在此过程中,唐某某始终没有露面。
在今年9月的“执行大会战”行动中,该院执行局决定依法对唐某某的商品房进行评估、拍卖,优先偿付执行申请人王某某的欠款。就在这时,长期逃匿的唐某某竟突然现身了,他主动上法院找到执行干警求情,并很快筹钱向王某某付清10万元欠款及两年零三个月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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