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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服刑人员因漏罪,先后两次被法警从监狱押回法院重审。日前,记者从江油市人民法院获悉:在押服刑人员沈某松再度成为被告人,因前判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决定按总和刑期执行有期徒刑1年零10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兰有斌记者陈元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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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小伙竟是累犯曾因漏罪被加刑
生于1982年的沈某松,是江油市贯山镇农民。2012年、2015年因犯盗窃罪,分别被江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1年3个月;2015年10月,正在川北某监狱服刑的沈某松因原判漏罪,被押回江油市法院重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6年9月13日刑满释放;2017年9月,又因犯盗窃罪被江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刑期至2018年9月28日。
没想到,沈某松在这次服刑期间,又被其堂兄沈某东检举揭发曾一起实施了一起盗窃案,再一次被从川北某监狱押回江油追诉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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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兄交代旧案他又被牵扯出来
沈某东生于1979年,也是江油市贯山镇农民,与沈某松为堂兄弟关系。2002年、2008年6月、2015年12月,沈某东因犯盗窃罪或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被江油市法院先后判处有期徒刑1年、4年6个月、6个月,2016年5月31日刑满释放。
今年1月11日上午,沈某东窜至江油市太平镇某网吧门口,趁无人注意之际,将被害人雷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白色电动自行车盗走。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2754元。次日,沈某东被江油市警方抓获,供认自己曾于2016年12月28日在江油市大堰镇迎宾路中段,盗走一辆黑色电动自行车。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2160元。
今年4月2日,沈某东因涉嫌盗窃罪,被执行逮捕。随后被江油市检察院以犯盗窃罪为由,公诉至江油法院。4月11日,江油法院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庭审中,沈某东又主动交代自己参与的另一起盗窃案,其中牵涉出自己的堂弟沈某松,称两人于2016年12月4日中午12时许,窜至江油市中坝镇工农街某网吧门口,盗走一辆电动自行车。后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22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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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被押回重审加刑又加罚金
于是,正在川北某监狱服刑的沈某松又因涉嫌犯盗窃罪,于4月19日被江油市警方押回追诉漏罪。6月22日,江油市法院重新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但在这次庭审中,沈某松态度强硬,拒不承认曾经与堂兄沈某东共犯的盗窃罪。然而,在一系列铁证面前,他最终哑口无言。
法院认为,被告人沈某东、沈某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沈某东、沈某松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沈某松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数罪并罚。沈某东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可从轻处罚。沈某松归案后拒不认罪,悔罪表现差,酌情从重处罚。
而后,该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沈某东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被告人沈某松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加上其之前判处的有期徒刑和罚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10个月(自2017年9月29日起至2019年7月28日止),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二人共同退赔被害人损失。
收到一审判决书后,二人均表示不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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