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小伙刘某带领农民工在外省务工遭遇欠薪,竟邀约农民工开车将包工头挟持回江油,在一家酒店开房进行非法拘禁,并软硬兼施进行“逼债”,而且还砸伤了被害人的一根手指。近日,被告人刘某、韩某某和李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刑。
包工头拖欠工资
2017年7月前后,刘某带领江油市武都镇李某、北川通口镇韩某某等人来到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在包工头余某某的手下从事光伏发电安装工程作业。工程完工后,余某某却因种种原因,拖欠刘某班组的工人工资共5万余元。
2017年12月14日,刘某获悉余某某在山东省微山湖某工地包工程后,便邀约班组工人韩某某、李某前往当地找到余某某,要求对方支付拖欠工资。余某某表示手中暂时没有现款,让他们随其返回平顶山市老家,他一定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归还欠款。刘某等人在平顶山市滞留数日,但余某某却迟迟未能兑现。12月22日,刘某对余某某的出尔反尔感到很气愤,与韩某某、李某密谋后,三人一致赞成将余某某带回江油“逼债”。于是,他们开车来到余某某的住处外,以一起出去吃饭为由,连哄带骗将对方“请”上车。随后,车子加大油门,一路直奔江油。
挟持“老赖”被判刑
将余某某带到江油后,刘某等人将其挟持至江油市涪江路某酒店开房,软硬兼施逼迫余某某支付工资欠款。其间,刘某与余某某发生争执,刘某竟然用随身携带的套筒扳手殴打余某某,造成对方的左手小指受伤。
今年1月25日凌晨时分,余某某趁看守他的韩某某熟睡,悄悄溜出房间向街道上的特巡警求救。而后,民警在酒店房间将正在酣然大睡的韩某某抓获。当天上午,得知“逼债”事情败露后,刘某、李某只好到派出所投案。随后,三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江油市警方刑拘。
后经法医鉴定,余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余某某出具书面谅解书,对刘某、韩某某、李某予以谅解,并同意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经济损失在应付劳动报酬中抵扣。
江油市法院判决刘某、韩某某、李某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缓刑2年;1年6个月,缓刑1年9个月;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
兰有斌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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