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新农村综合体农业产业架材设施项目已经江油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2013〕304号立项批复,拟采取社会化融资模式建设,现向社会公开融资。
一、融资规模及概况
1、项目名称:新安新农村综合体农业产业架材设施项目。
2、融资单位:江油市开心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
3、建设地点:新安镇石桥村、南山村、天岭村、许家桥村。
4、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农村综合体道路两侧主要展示面2000亩标准化农业产业带架材设施。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5、项目概算总投资额1000.00万元,本次拟融资1000.00万元,含工程建安费、工程待摊费(可研、环评、勘察、设计、图审、清单编制、监理费等)。
二、融资方式
1、报名参与意向投资人应向融资人缴纳融资总额的30%(300万元)作为竞争保证金转入业主指定账户,方可签订融资协议,按程序参与工程建设招标。若中标,其融资保证金待签订工程建设合同后转为首次融资款。未中标人的融资保证金在业主向施工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无息退还,融资意向协议终止作废。
2、首次融资款为项目融资总额的30%,项目业主向施工招标的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次日,由项目业主将融资保证金作为首次融资款转入市财政指定账户。
3、后期融资款在项目开工建设后,由投资人按工程进度分次转入市财政指定账户,由市财政根据审定的工程进度支付给项目业主。
三、融资款利息计算
首次融资款(融资保证金)利息自项目业主向施工招标的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融资款转入财政部门指定银行账户的次日算起;后期融资款由投资人按工程进度分次转入财政部门指定银行账户的次日起开始计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分段计算利息。
四、融资款偿还方式
1、融资款分三个年度偿还,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次日起,第一年度内偿还40%(含息)、第二年度内偿还30%(含息)、第三年度内偿还完毕(含息)。
2、融资款本息认定:由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中心对项目进行结算评审后,审定批复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和待摊等其它投资,核实实际转入融资款,核算资金利息,与融资人核对后确定。
五、投资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
3、凡具备上述条件均可参与本项目的投资招标报名。
4、业主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双方签订《融资协议》,凡持有《融资协议》的,可参与本项目工程建设的投标。
六、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融资的,请于2013年11月26日至11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江油市新安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新安镇梨园路108号),持以下资料报名:
1、单位介绍信。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鲜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鲜章)。
4、业主指定的开户行出具的融资保证金交款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融资公告在《绵阳日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高女士:0816—381161915882876750
马女士:0816—381164918681679824地址:新安镇梨园路108号
新安镇开心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
2013年11月25日
新闻推荐
本报讯近日,江油市中坝镇新场村的陆先生来到中坝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家中17台电脑内的38根内存条被盗,损失达7500元。民警询问得知,原来陆先生是职业的网络游戏代练人,那些电脑就是平时帮一些玩家挂网升...
江油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江油市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