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4日,江油市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六旬老汉王明磊有期徒刑两年。据悉,王明磊家住偏远山区,他认为持火药枪不是违法行为,在跟人争执时,竟拿出火药枪来射击。
王明磊今年60岁,家住江油市北部山区,买有两支火药枪,用于上山打野猪。今年3月17日下午,王明磊因琐事跟人发生争执。因为说不过对方,一怒之下回屋拿出一杆长筒火药枪,朝对方身边的墙壁开了一枪。对方随即冲过去,缴了王明磊的枪,在墙上砸烂。双方同时报警,王明磊认为他只是吓唬对方,没有伤人,可对方却砸烂了他的枪,所以必须赔。
警察赶到现场后,查出王明磊家中还有一支短筒火药枪以及火药、铁砂等物品。经鉴定,这两支火药枪均属于禁持的枪支。王明磊声称有《持枪证》,可却拿不出来;公安查阅相关名单,上面也没有他的名字。
7月4日,江油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梁巨鑫 兰有斌 本报记者 田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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