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在江油市涪江二桥、三桥及科光电站一级、三级闸坝的桥体和坝体敷设电缆及保护管,安装数码管、洗墙灯、投光灯等亮化设施,安装315KVA变压器一台。立项总投资479.50万元(融资总额)。
二、融资单位:江油市城市管理局。
三、融资保证金、融资款支付期限及方式:1、融资保证金为项目融资总额的5%(24万元),应于融资意向协议签订前转入项目业主指定账户;未中标投资人的融资保证金在项目业主向施工招标的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无息退还。2、首次融资款为项目融资总额的30%,中标投资人应在项目业主向施工招标的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10日内转入项目业主指定账户;如中标投资人在30日内未将首次融资款转入项目业主指定账户,项目业主取消投资人的融资资格,融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项目业主的经济损失。3、后期融资款在项目开工建设后,由投资人按工程施工进度分次转入项目业主指定账户,由项目业主按审定的工程进度款额支付给施工单位。实际融资总额以项目审计金额为准。
四、融资款利息计算及偿还方式
1、融资款利息计算
首次融资款:自投资人融资款转入项目业主指定账户的次日起,分年度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计算利息。
后期融资款:按前述要求,自投资人资金到达项目业主指定账户的次日起,分年度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计算利息。
2、融资款偿还方式
融资款偿还金额由江油市财政局根据江油市审计局出具的《投资审计结果报告》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核实的实际转入融资款额、核算的资金利息,与融资人等核对后确认。
融资款分三个年度偿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次日起,第一年度内偿还40%(含息)、第二年度内偿还30%(含息)、第三年度内偿还完毕(含息)。
五、投资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参与并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企业,于2013年1月25日至1月29日下午5时(节假日照常接待),将本公司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鲜章的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递交融资单位:江油市城市管理局,地址:江油市涪江三桥旁政务中心8楼。
联系人:
魏先生 电话 13568269188
陈先生 电话 13989288881
江油市城市管理局
2013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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