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商(招标)人
本招商(标)项目江油市天台路建设工程,经江油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BT模式招商(招标)进行建设,项目业主为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招商(招标)人为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二、项目概况与招商(招标)范围
1、本次招商(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江油市太平镇。
2、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北起白玉路,南至诗仙路,全长370米,路宽16米,其中:(车道10米,人行道2*3米)。同步实施道路雨、污水管网、路灯、绿化等。
本项目BT招商(招标)总额为51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为344万元人民币(最终以财政评审控制价为准);项目前期费用约36万元(前期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融资的征地拆迁安置费最低为136万元。
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4、招商(招标)范围:江油市天台路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
三、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验收合格标准。
四、项目回购及投资回报
项目建成后由招商(招标)人一次性回购,回购价款按回购协议书约定分期支付。
1、投资回报: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政府投资工程送审相关要求送审,以审计部门审定的投资方融资的工程建设费、征地拆迁安置费、项目前期费用(包括工程可研、环评、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勘察、设计、图审、清单编制、监理等)为基数,给予不高于15%的投资回报。
2、回购价:以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建设费、征地拆迁安置费、项目前期费用加上项目投资回报作为项目回购价。
3、资金占用费:
(1)、工程建设费用的资金占用费,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审计机关出具双方确认的工程审计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回购支付期内按本地国有商业银行执行的同期最低贷款利率计算资金占用费;延期支付按本地国有商业银行执行的同期最低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5%计算资金占用费。
(2)、征地拆迁安置费和项目前期费用的资金占用费,自资金到达建设业主指定账户的次日起按本地国有商业银行执行的同期最低贷款利率计算;延期支付按本地国有商业银行执行的同期最低贷款利率上浮不超过5%计算资金占用费。
4、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5日内,按投标文件承诺融资的征地拆迁安置费(不低于本工程立项金额的20%,本工程的立项金额为680万元)、项目前期费用约36万元(前期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交纳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5、回购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审计机关出具双方确认的工程审计报告之日起开始进行回购。
6、回购方式:采取一次性回购,回购款以双方确认的审计价款为依据分年度支付。
7、支付期限:按BT建设合同约定的回购期限分三年支付,支付比例为第一支付年度支付40%,第二支付年度和第三支付年度各支付30%。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2、本次招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具有类似规模项目业绩 1个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资(建设)人应有与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资金能力。投资(建设)人应以不低于业主招标控制价30%的自有资金(即人民币103.2万元)作为投资保证金,并确保在报名前将投资保证金缴存至项目业主指定的银行账户,中标后投资保证金转为工程建设资金。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20日内与项目业主签订《BT建设合同》,当30%投标保证金按工程建设进度支付完毕后,剩余的70%工程建设资金根据项目工程建设进度,由中标人分期转入项目业主指定的银行账户。工程开工后已缴存业主指定银行账户的工程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按工程进度分期拨付给中标人用于项目工程进度款。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按BT建设合同约定执行。
凡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投资人均可参与本项目建设的投标。
六、本次招商(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可以以不超过两家法人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
七、保证金交纳
投标人必须在报名前向招商(招标)人交纳招标价的30%的投资保证金(同第五条第三项),保证金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项目业主指定的银行账户(在此账户留存期间不计利息);投标人未能中标的,在开标工作结束后20日内全额退还。投标中标人应于在领取中标通知后2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BT建设合同。
开户人名称: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开户银行名称:江油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开户银行账号:88070120007839999
八、违约责任
若第一中标人未能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签订BT建设合同,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招标控制价5%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招标人有权在退还中标人投资保证金时,直接予以扣除,同时招标人有权直接与第二中标人签订BT建设合同。
九、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4月24日至2012年4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江油市建设大厦3楼供排水公司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须是该工程的项目经理。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四川省外建筑企业须提交入川从事经营建筑业备案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7、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的转账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行政公章,未完整提供上述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不予报名。原件现场核查后退还。)
8、招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9、本次招商(招标)不接受邮购招商(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江油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商(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招标)公告在《绵阳日报》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地 址:江油市李白大道中段建设大厦
邮 编:621700联系人:贾先生 毛先生
电 话:1399012056613778033559
传 真:0816-3271075
江油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2年4月23日
新闻推荐
本报讯曹老汉和封老汉架设火药枪本想“算计”野猪,不料误伤同村的杨大娘,致其腿部伤残。经江油市人民法院反复调解,双方于日前达成赔偿协议,由曹老汉赔杨大娘24000元(曹老汉已垫付医疗费37000元、封...
江油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江油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