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坚持依法治市、建设法治绵阳,是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今日起,本报推出“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绵阳,‘一把手\’访谈”专栏,旨在宣传各县市区(园区)坚持依法行政、推进公正司法、深化依法治理的新思路新举措,大力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的浓郁氛围。敬请关注。
“北川推进依法治县,是执政为民、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是当前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的有力武器,是执政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重要职责。”市委常委、北川羌族自治县委书记刘少敏日前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
记者:早在灾后重建时,北川就启动了“法治县创建”活动,如今,这一活动开展情况怎样?
刘少敏:北川县委、县政府在“5·12”特大地震前,就整合多方资源,构建了一个上下联动、多层次、高效率的基层依法治理乡村工作机制新模式,有效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5·12”特大地震后,我们把“大调解”与“依法治理乡村”工作体系有机结合,打造了“北川模式”,推动了“法治北川、和谐家园”建设。
当前,北川正处于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动改革发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唱响“依法治县”主旋律,努力探索在法治实践中建设幸福和谐新北川。
记者:北川在依法治县方面有哪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刘少敏: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要“厉行法治”,而“厉行法治”的首要任务是要培养法治意识。
现在,个别干部在学法守法用法方面还做得不够好,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现象依然存在。我们将一以贯之地强化干部群众法治观念,进一步加强对法律的学习运用,坚持县委常委会、县政府政务会带头讲纪学法,引导党员干部信仰法律、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继续抓好“六五”普法工作,坚持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多层次多领域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引导群众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反映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记者:北川是怎样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作用和建立法治政府有机结合的?
刘少敏:对于公民而言,法无禁止即允许,对于政府而言,法无授权即禁止,所以建设法治政府,就要依法行政,这是实现依法治理的关键和核心。
近年来,不少涉及经济民生的重大决策,我们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作用,用法律的方式将政府和公民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固定下来,作为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基础,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县人大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先后制定了《北川羌族自治县实施<四川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等,这体现了北川县委依法执政、县政府依法行政精神,也是我们依法治县的一种最有力的措施。依托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北川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一直在稳步推进。
目前,在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方面,我们采取“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的方式,通过规范办事和执法程序,用法律来堵塞漏洞,把权利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同时,除了普法宣传外,我们还鼓励群众建立村规民约,来调整其内部的关系,促进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鼓励讲诚信、做好人,实现民族团结和谐。
(本报记者陈荣郑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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