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苏东华)5月5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五一”期间督查各地禁烧情况:市禁烧巡查组兵分多路昼夜对县(市、区)、园区部分乡镇进行了巡查,从巡查的情况来看,总体效果良好,但在安州区塔水镇发现焚烧秸秆的现象,并决定对安州区插一面“黄旗”警告、扣年度目标考核0.2分。
5月4日14时许,市禁烧巡查组在安州区境内巡查禁烧情况时,在塔水镇发现一处露天焚烧火点及一处露天焚烧黑斑,巡查人员立即通知当地对此现象进行处理。根据绵阳市《关于印发<绵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及考核问责办法>的通知》《绵阳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相关规定,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扣安州区2020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0.2分,插“黄旗”警告,并在全市予以通报,在媒体上曝光。同时,要求安州区应视情节扣减相关乡镇秸秆禁烧年度目标考核分值,对此次露天焚烧涉及的当事人、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进行处置。
“当前,正值农作物收割季节,也是秸秆集中露天焚烧的敏感期。”市污防办负责人表示,各地要引以为戒,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等十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压紧压实禁烧工作责任,强化禁烧工作宣传引导、巡查检查力度,从严从速查处露天焚烧行为,确保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记者了解到,今年,绵阳市继续实行露天焚烧插红、黄旗办法,按季度对各地插旗数量进行统计,每季度插旗数量前三名的,将约谈当地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连续两个季度插旗数量前三名的,将约谈当地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乡镇本年度三次及以上被市级禁烧巡查组发现露天焚烧问题的,将追究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人员责任。同时,对存在禁烧责任不落实,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情形的责任人严格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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