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基本上每辆汽车都会上商业保险,有些车主趁机耍起了小聪明,伪造车祸来骗取保险赔款。
2016年1月以来,安州区修理厂员工杨某等人在和车主商议后,先后共同或单独以伪造交通事故现场的方式,骗取保险公司理赔金,结果戏演“砸”了。日前,安州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修理厂员工杨某和涉案车主周某等13人犯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陈超张权记者赵利宾
案情回顾伪造事故现场,一年骗保12次
31岁的杨某是安州区某修理厂员工,因为从事汽修业务,他熟谙事故车辆的维修及配件价格,对事故车辆维修及保险理赔程序十分了解。贪婪心作祟之下,自作聪明的杨某和修理厂负责人及多名车主一起,决定通过伪造交通事故现场的方式骗保,以赚取车辆实际维修费和保险公司定损的赔偿金额的差价,并于2016年1月导演了第一次交通事故。
2016年1月7日,孙某和周某驾驶一辆奇瑞轿车,到杨某工作的修理厂维修。杨某在对车辆进行检查后表示,可以通过伪造交通事故的方式骗取保险,这样周某就不必自掏腰包修车。两人当天一拍即合,随后杨某驾驶一辆福特轿车和周某一起来到安州区成青路秀水镇路段,由福特轿车故意碰撞奇瑞轿车,造成交通事故,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杨某报警并告知了承保的保险公司,随后将事故车拖回到自己工作的修理厂维修。同年1月9日,保险公司将5000多元赔偿金转至周某母亲名下。
第一次尝到甜头后,杨某和该修理厂负责人又先后以同样的方式,导演了多起“事故”。据法院判决书显示,2016年1月至12月,杨某和修理厂负责人共伪造交通事故现场骗保12起,涉案人员多达13人,其中有几名车主系多次参与。
后保险公司发现端倪,向警方报警。2017年7月,杨某等主要涉案人员先后被警方刑事拘留,其余涉案人员也均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法院判决13名涉案人员被判刑
今年2月,安州区检察院指控杨某、周某等13人分别犯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向安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安州区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司财物,其中杨某诈骗犯罪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孙某等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制造保险事故的方式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各被告人已向保险公司退还全部所骗保险理赔款,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杨某等13人均未提出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随着我国汽车行业的迅速发展,汽车保险业务迅猛增长,车险本是用来保障车辆遇到事故后减少损失的,但是有一些不法人员通过制造虚假车祸来骗取保险理赔,该不当行为达到一定金额,即涉嫌诈骗。在此,法官提醒每位公民应规范好自身言行,切莫因贪图小利而越了法律的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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