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锦辉)昨(24)日,记者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获悉,根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市气象部门会商研判,预测绵阳市PM2.5浓度>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72小时以上,且PM2.5浓度>150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24小时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按照《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要求,经市政府领导批准,绵阳市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区域联防联控措施,升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决定于12月25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要求,市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明确任务、落实分工、各司其职,加大相应保护措施落实力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启动相应等级应急预警,严格按照橙色预警的相关要求,落实应急预案相应的响应措施,严格按照《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清单要求落实减排措施,尤其是工业源减排清单中停产限产措施,做好区域联防联控工作。
同时,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全天禁止在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道路上通行;每日3:00至24:00,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禁止在中心城区二环路(不含二环路)以内道路上行驶;工作日,在涪江西岸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涪江东岸科学城和游仙区城区(含小岛、东原香屿、桃花岛和游仙经济试验区)以及安州区花荄镇范围内,机动车实行尾号轮流限行管理措施,即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倒数第一位的阿拉伯数字为1和6的周一
限行、2和7的周二限行、3和8的周三限行、4和9的周四限行、5和0的周五限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黄标车、重中型货车、专项作业车、工程机械车全天禁止通行。
记者了解到,在橙色预警期间,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将对区域内重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预案启动不及时、应对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根据大气污染形势变化,适时组织开展相关督导工作并及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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