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锦辉)今年3月20日,安州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绵阳鑫发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危险废物无专门的贮存场所、危险废物混入其他固体废物中贮存、未建立危险废物台账、未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牌等环境问题。
3月20日,安州区环境保护局对绵阳鑫发科技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经查,鑫发公司无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场
所、危险废物混入其他固体废物中贮存、未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和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标牌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以及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安州区环境保护局对绵阳鑫发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000元的处罚决定。
新闻推荐
本报讯(曹未记者李灵越)日前,市水务局水政科、水政监察支队相关执法人员会同安州区水务局水政执法人员对安州区进行入河排污口、生态流量随机检查。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安州区清溪污水处理厂、银河...
安州新闻,故乡情,家乡事!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安州区,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