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3)50号)和《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县抢险救灾项目工程队伍储备库建立、使用、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发(2014)47号)文件要求,为提高我县政府投资抢险救灾项目质量、安全、效益管理水平,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经研究,将组建“安县市政抢险救灾工程勘查、设计、监理、施工项目承担单位储备库”。单位储备库启用后,市政抢险救灾工程所有项目将按有关规定从库中随机选取勘查、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凡有意参与我县工程建设、符合申报条件的勘查、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可按要求提交入库资格申请文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二、储备库名称:安县市政抢险救灾工程勘查、设计、监理、施工项目承担单位储备库。
三、储备库有效期为5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的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2省外投标单位应在四川设有分支机构,并在四川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且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相应专职技术人员、办公设施;4.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1.申请入勘察队伍储备库,投标人须具备岩土工程勘查乙级资质;2.申请入设计队伍储备库,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丙级设计资质;3.申请入工程监理队伍储备库,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监理乙级资质;4.申请入施工队伍储备库,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4本建库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周末、节假日除外)。
5.2报名地点: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三楼市政股。
5.3报名需递交的资料:①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盖鲜章;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鲜章;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鲜章;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盖鲜章。
六、入库申请文件的递交
6.1入库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5年6月1日10时30分,地点为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入库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入库资格公告同时在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绵阳日报》上发布。
八、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将在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绵阳日报》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5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进入相应的安县市政抢险救灾工程勘查、设计、监理、施工项目承担单位储备库。
九、联系方式
组建人: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地址:绵阳市安县花荄镇银河大道
邮编:622650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0816-4338173
传真:0816-4338368
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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