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民告官”能见“官”?绵阳中院探索——
“工商局局长能亲自出庭,说明还是重视我这个事情。”近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民告官”案件,安县工商局局长周兆明在二审中出现并作出答辩,让上诉人赵某十分感慨。
在以往的行政诉讼案中,“民告官”不见“官”的现象屡见不鲜。如何才能让“民告官”能见“官”?从今年1月起,绵阳中院针对行政诉讼案中行政首长不出庭应诉或应诉率低的问题,在全市两级法院推广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司法建议制度。截至3月25日,绵阳中院共受理一审、二审行政诉讼案41件,共发出行政首长司法建议书31份,除两名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外,其余未出庭应诉的行政首长,有80%均向法院书面请假,并委托相关人员代为出庭应诉。
□本报记者 刘春华
【回放】
两名局长先后出庭应诉
主审法官直呼“没想到”
3月4日早上9点,赵某和安县某林木有限公司上诉安县工商局、刘某工商行政登记案在绵阳中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作为被上诉机关法人代表,安县工商局局长周兆明身着制服,提前10多分钟就到了法庭。
“没有想到周局长会亲自来应诉,因为从今年1月发出司法建议以来,周局长是第二个亲自出庭应诉的行政首长。”周琳堤是该案的审判长,周兆明的出现令他感到意外。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周兆明和一起出庭的安县工商局干部李维忠一起,认真倾听了赵某的上诉意见,并针对这些意见进行了答辩。上诉人赵某很感慨:“一审时周局长没有来,但二审能亲自出庭,说明工商局还是重视我这个事情,我多感动的。”
绵阳市高新区工商局局长李方伦,是绵阳中院推行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司法建议后,第一个出庭的行政首长。今年1月15日开庭当天,周琳堤发现李方伦出现在了法庭,“简直没想到,我审了五年的行政诉讼案,还是第一次看到行政首长亲自出庭,这是对法律的尊重,对法院的尊重。”周琳堤说。
【探索】
法院建议行政首长出庭
不能出庭也需交假条
1989年,我国颁布了行政诉讼法,确立了“民告官”的法律制度。然而,实际上行政诉讼案开庭时很难见到“官”。以绵阳两级法院为例,2012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办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95件,但行政首长亲自出庭应诉的案子,“可能就两三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第25条,绵阳中院决定从2013年起,在全市法院建立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司法建议机制,在送达案件开庭通知的同时,附带建议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司法建议书。该建议书不仅建议行政首长“准时出庭应诉”,还建议不能亲自出庭要“书面请假”。
截至3月25日,虽然亲自出庭应诉的行政首长只有两位,但收到司法建议后没有亲自来应诉的行政首长中,有80%出具了书面请假条,其中包括一位县级市的市长。没有书面请假的,也由委托人进行了口头请假。司法建议书让行政首长们对应诉变得重视起来,李方伦和周兆明坦言,“开庭当天本已安排了其他工作,如果没有法院的司法建议,不会亲自出庭应诉。”
在周琳堤看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司法建议目前效果还不太显著,但已有良好开端,他坚信:“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反响】
行政首长积极出庭应诉
利于双方沟通和矛盾化解
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进入工商系统工作时起到现在,周兆明亲自出庭应诉的行政官司已有10多件。“通过亲自出庭应诉,我进一步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和是非曲直,同时,也对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审判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不管案子输赢,都将促使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行政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3月25日,周兆明这样总结自己出庭应诉的收获。他说,目前安县工商局但凡制定相关规定,都会事先征询安县法院行政庭意见,请对方就是否会触及相关法律法规底限进行“把脉”。
李方伦支持周兆明的看法。虽然绵阳高新区工商的案子败诉,但李方伦认为这很正常,“在法律面前,所有的诉讼主体都是平等的。关键是通过这些案子,让我们规范以后的行政行为,避免再出现类似的问题。”
周琳堤说,有相当一部分行政诉讼官司,其实是“气”官司,行政首长出庭可以直接与当事人面对面沟通,有利于当事人缓解情绪,提升案件审结效率,也有利于解决当前矛盾,预防类似矛盾再次发生。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第25条规定: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要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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