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薛丽 魏天一)“非常感谢您们,帮助我们争取到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我父亲治病的钱有着落了。”10日,仁寿县检察院向一起交通肇事案的刑事被害人陈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陈某某的儿子现场接收。
据悉,该司法救助线索系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中发现,后移送控申部门进行办理。控申部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走访,了解到伤者陈某某今年52岁,原本是一名装卸工,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今年8月,陈某某在一次车祸中受伤,事故导致其颅脑及身体受伤,经鉴定,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经过治疗,陈某某基本处于植物人状态,期间花去治疗费10余万元。对方驾驶员无赔偿能力,仅支付医药费2000元,因该驾驶员系酒后驾驶,保险公司在事发后仅紧急垫付1万元。
为了让陈某某能得到持续有效的治疗,仁寿县检察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使得案件在受理后7日内快速有效办结,资金拨付在5日内审批完成,第一时间将救助金3万元送到被救助人家属手中。
新闻推荐
本报讯(廖秋菊)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司法局坚持学史力行践初心,将为民办实事放在首位,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学习教育成效...
仁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仁寿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