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经仁寿县政府研究,同意仁寿县国土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十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县政府出让方案的批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m2)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起拍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总面积出让
面积
容积率建筑
密度
绿地率限高2019-1号城南湿地公园旁24233.22平方米(约36.35亩)24233.22平方米(约36.35亩)住宅兼容商业(R2兼容B1),其中商业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2.0≤容积率≤2.5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12米≤建筑限高≤100米40/7014300143002019-2号城南湿地公园旁38208.61平方米(约57.31亩)38208.61平方米(约57.31亩)住宅兼容商业(R2兼容B1),其中商业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20%1.0≤容积率≤1.5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6米≤建筑限高≤60米,临商业水街一侧必须配套建设独立商业,用地红线40米范围内建筑高度不超过18米40/7013800138002019-3号城南湿地公园旁22837.33平方米(约34.26亩)22837.33平方米(约34.26亩)住宅兼容商业(R2兼容B1),其中商业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20%1.0≤容积率≤1.5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6米≤建筑限高≤60米,临商业水街一侧必须配套建设独立商业,用地红线40米范围内建筑高度不超过18米。40/70875087502019-4号信利集团项目生活区旁40250.72平方米(约60.38亩)40250.72平方米(约60.38亩)住宅兼容商业(R2兼容B1),其中商业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1.0≤容积率≤2.5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6米≤建筑限高≤80米40/7024650246502019-5号城南湿地公园旁38484.60平方米(约57.73亩)38484.60平方米(约57.73亩)住宅兼容商业用地(R2兼容B1),其中商业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5%1.0≤容积率≤1.2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6米≤建筑限高≤45米,临城南湿地公园一侧,用地红线40米范围内建筑高度不超过12米。40/7012650126502019-6号城南湿地公园旁21262.05平方米(约31.89亩)21262.05平方米(约31.89亩)住宅兼容商业用地(R2兼容B1),其中商业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5%1.0≤容积率≤1.2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6米≤建筑限高≤45米,临城南湿地公园一侧,用地红线40米范围内建筑高度不超过12米40/70715071502019-8号城南湿地公园旁37195.35平方米(约55.79亩)37195.35平方米(约55.79亩)住宅兼容商业用地(R2兼容B1),其中商业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5%1.0≤容积率≤1.2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6米≤建筑限高≤45米临城南湿地公园一侧,用地红线40米范围内建筑高度不超过12米40/7012200122002019-9号城南湿地公园旁37321.82平方米(约55.98亩)37321.82平方米(约55.98亩)住宅兼容商业用地(R2兼容B1),其中商业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5%1.0≤容积率≤1.2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6米≤建筑限高≤45米,临城南湿地公园一侧,用地红线40米范围内建筑高度不超过12米40/7011800118002019-10号城南湿地公园旁69070.42平方米(约103.61亩)69070.42平方米(约103.61亩)住宅兼容商业用地(R2兼容B1),其中商业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5%1.8≤容积率≤2.0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6米≤建筑限高≤80米,临城南湿地公园一侧,用地红线40米范围内建筑高度不超过12米40/7032050320502019-11号城南湿地公园旁44554.42平方米(约66.83亩)44554.42平方米(约66.83亩)住宅兼容商业用地(R2兼容B1),其中商业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2.2≤容积率≤2.5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12米≤建筑限高≤100米40/70269502695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29日16时前,到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仁寿板块(http://www.msggzy.org.cn/FrontRenShou/)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29日16时前,向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县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9日16时(以资金到账为准)。
六、竞买人须提交的证件:竞买人申请书、企业(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竞买人报名时,请竞买人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鲜章)。经审查,申请人须按规定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且具备申请条件的,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县分中心在2019年1月29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9年1月30日10时,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县分中心拍卖大厅举行。
八、详细内容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须知》。
九、联系地址: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县分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电话:028-36295476
龚先生 18728310881
收款单位: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县分中心
开户行:建行仁寿县支行;
账号:
51001697108051504875
开户行:农行仁寿县支行金兰分理处;
账号:405701040001046
开户行:工行仁寿县支行;
账号:
2313398129100110584
开户行:邮储银行仁寿县大道支行;
账号:951007010000513706
网址:http://www.msggzy.org.cn/FrontRenShou/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县分中心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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