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贫困户发放能繁母羊。
家庭农场发展欣欣向荣。
11月8日一早,一辆运载了20余头能繁母羊的卡车开到了仁寿县珠嘉镇黑虎村村委会。在村干部的组织下,母羊被有序发放给了该村部分贫困户,用于发展养殖产业增收。这一幕,并非是单位、企业开展常见的下乡扶贫送温暖活动,而是该县自然之缘家庭农场业主刘春蕾在履行享受产业“拨改投”政策后,应向村集体兑现收益分红的义务。
此前,刘春蕾新建了一处占地800平方米的养殖场,用于扩大肉羊饲养规模,总投资30万元中,有15万元来自县财政支农资金。而享受这笔资金的前提,是在10年内每年要向村集体兑现不低于资金金额1.5%的分红,也就是2250元。11月,圈舍刚刚建成,刘春蕾就选择一次性将10年2.25万元分红兑现。经与村委会协商后,她联系购买了价值2.5万元的良品母羊交付给村委会,再由村委会以产业帮扶的形式将母羊发放给贫困户。
刘春蕾的故事只是仁寿县以“拨改投”工作撬动乡村振兴大门的冰山一角。作为全国有名的农业大县,乡村和农业是仁寿发展绕不开的课题。一直以来,全县近三分之一的村(社区)集体经济为空白,政府投资乡村的基础设施等项目往往只是为投资者“锦上添花”,并未对村集体经济“雪中送炭”,工商资本下乡并未与群众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农村凋敝现象普遍。
面对这样的现实,从2015年起,仁寿县就已经开始探索破解集体经济收入的办法,到2017年中央提出乡村振兴,集体经济对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在此背景下,几经探索、总结和推广,“拨改投”成为仁寿县破解乡村振兴特别是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密码。
2015年以前,仁寿县多数村仅靠上级财政补助收入保运转,完全无其他收入来支持村内发展,“空壳村”成为普遍现象。据2015年脱贫攻坚摸底调查统计数据显示,全县618个村级集体中“空壳村”414个,收入0.1—1万元的183个,1.1—2万元的15个,2.1—3万元的5个,10万元以上的1个,绝大多村在集体经济增收上没有找到好途径。
另一方面,为了支持农村发展,各级财政对全县60个乡镇每年投入数十亿元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事业,大量资金投入到业主的项目中,期望通过项目的发展带动群众增收致富。但由于工商资本项目没有和村集体以及当地群众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政府的投入往往达不到预期效果。
面对不得不改的现实,2015年,仁寿县在深化农村改革重点工作中,出台《仁寿县2015年拓宽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改革试点方案》,提出要通过将财政项目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作为村集体资产,并采取折股经营、对外出租等形式取得收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力争在拓宽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改革试点上取得突破。
将政府不求回报的拨款变为项目建设的有偿投资,以此作为本金,让村集体参与分红,这就是“拨改投”政策的核心。
清水镇百花村是2015年仁寿县选定的两个改革试点村之一。11月9日,记者在清水镇百花村柑橘基地看到,1200余亩爱媛果园里,沉甸甸的果子压低了树梢,清澈的观光河道蜿蜒前行,排水灌溉沟渠有序散布,连户路、生产便道、村组道路覆盖整座基地,不少村民正在果树间劳作……一幅山清水秀、安居乐业的田园风光图呈现眼前。
2015年5月,仁寿县分别在清水镇百花村、金白村实施186万元、131万元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探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基地、新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和村集经济增收有机结合的具有“拨改投”性质的改革。甄选有责任心、有产业优势、有群众基础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进来,签订项目支持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建成的基础设施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民免费使用,新型经营主体按财政投资的1%每年向村委会保底分红,分红期限不低于10年。
2016年,两个村集体顺利收到了1.86万元和1.31万元的首批分红资金,仁寿最早的“拨改投”试点改革挖到了“第一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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