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梁昊)12月10日上午,仁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林主持召开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赵飞宇,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谢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宏忠、曾翔、代平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了《仁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草案)》。
会议要求,“票决制”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代表主体、依法行权等原则,建立“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主责、代表票决、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县人大常委会要组织好人大代表对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票决、监督、评价等工作,确保项目有效实施;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做好项目的筛选、汇总、论证分析、资金测算及审议、实施等工作,主动接受代表和群众的监督;县人大代表要积极参与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初选、票决、监督、评价等工作,广泛联系群众,倾听民声、反映民意,切实发挥主体作用。
会议还审议表决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并颁发了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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