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经仁寿县政府研究,同意仁寿县国土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九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县政府出让方案的批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m2)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起拍价(万元)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总面积出让
面积
容积率建 筑
密 度
绿地率限高2018-56号仁寿县视高镇中建大道南侧、环湖西路西侧69543.88平方米(合约104.32亩),准确数据及坐标以用地红线图为准69543.88平方米(合约104.32亩),准确数据及坐标以用地红线图为准居住用地(R2),兼容性:B1(商业用地,计容建筑面积小于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10%)容积率>1.0且<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8%建筑限高<60米;低于15米的建筑的建筑密度不得大于10%;地下深度不超过12米;临柴桑河一侧第一排建筑高度不得大于12米(以檐口为准)40/704700094002018-57号仁寿县视高镇中建大道南侧、环湖西路西侧69023.32平方米(合约103.53亩),准确数据及坐标以用地红线图为准69023.32平方米(合约103.53亩),准确数据及坐标以用地红线图为准居住用地(R2),兼容性:B1(商业用地,计容建筑面积小于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10%)容积率>1.0且<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8%建筑限高<60米;低于15米的建筑的建筑密度不得大于10%;地下深度不超过12米;临柴桑河一侧第一排建筑高度不得大于12米(以檐口为准)40/704660093202018-58号仁寿县视高镇中建大道南侧、环湖西路西侧67029.51平方米(合约100.54亩),准确数据及坐标以用地红线图为准67029.51平方米(合约100.54亩),准确数据及坐标以用地红线图为准居住用地(R2),兼容性:B1(商业用地,计容建筑面积小于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10%)容积率>1.0且<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8%建筑限高<60米;低于15米的建筑的建筑密度不得大于10%;地下深度不超过12米;临柴桑河一侧第一排建筑高度不得大于12米(以檐口为准)40/704530090602018-115号城北新城广都路旁34467.25平方米(约51.70亩)34467.25平方米(约51.70亩)住宅兼容商业用地(R2兼容B1),其中商业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5%1.5≤容积率≤1.815%≤建筑密度≤25%绿地率≥40%-12米≤建筑限高≤100米40/7017000170002018-116号仁寿大道旁34446.42平方米(约51.67亩)34446.42平方米(约51.67亩)住宅兼容商业用地(R2兼容B1),其中商业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5%1.5≤容积率≤2.0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12米≤建筑限高≤100米40/7018000180002018-117号仁寿大道旁55198.45平方米(约82.80亩)55198.45平方米(约82.80亩)住宅兼容商业用地(R2兼容B1),其中商业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5%2.0≤容积率≤2.2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12米≤建筑限高≤100米40/7026310263102018-118号城北新城怀仁大道旁44383.75平方米(约66.58亩)44383.75平方米(约66.58亩)住宅兼容商业用地(R2兼容B1),其中商业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5%1.5≤容积率≤1.815%≤建筑密度≤25%绿地率≥40%-12米≤建筑限高≤100米40/7023000230002018-119号城北新城怀仁大道旁40568.22平方米(约60.85亩)40568.22平方米(约60.85亩)住宅兼容商业用地(R2兼容B1),其中商业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5%1.5≤容积率≤1.815%≤建筑密度≤25%绿地率≥40%-12米≤建筑限高≤100米40/7021300213002018-120号城北新城贵平路旁37799.82平方米(约56.69亩)37799.82平方米(约56.69亩)住宅兼容商业用地(R2兼容B1),其中商业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5%1.5≤容积率≤1.815%≤建筑密度≤25%绿地率≥40%-12米≤建筑限高≤100米40/7018000180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2018-56、57、58号三宗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17日16时前,到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仁寿板块(http://www.msggzy.org.cn/FrontRenShou/)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17日16时前,向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县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16时(以资金到账为准)。
六、竞买人须提交的证件:竞买人申请书、企业(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报名只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注:竞买人报名时,请竞买人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鲜章)。经审查,申请人须按规定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且具备申请条件的,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县分中心在2018年12月17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8年12月18日10时,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县分中心拍卖大厅举行。
八、详细内容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须知》。
九、联系地址: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县分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电话:028-36295476
龚先生 18728310881
收款单位: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仁寿县分中心
开户行:建行仁寿县支行;
账号:51001697108051504875
开户行:
农行仁寿县支行金兰分理处
账号:405701040001046
开户行:工行仁寿县支行;
账号:2313398129100110584
网址:http://www.msggzy.org.cn/FrontRenShou/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仁寿县分中心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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