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经仁寿县政府研究,同意仁寿县国土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m2)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起拍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出让
方式
总面积出让
面积
容积率建 筑
密 度
绿地率限高2015-33号龙马镇马家社区7095.17平方米(合约10.64亩) 7095.17平方米(合约10.64亩)住宅兼容商业用地(R2兼容B1),其中商业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5%。1.5≤容积率≤1.825%≤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建筑高度不高于40米40/70600300拍卖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28日16时前,到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msggzy.org.cn/renshouweb)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28日16时前,向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16时(以资金到账为准)。 六、竞买人须提交的证件:竞买人申请书、企业(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竞买人只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注:竞买人报名时,请竞买人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加盖鲜章)。经审查,申请人须按规定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且具备申请条件的,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2016年6月28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6年6月29日10时,在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举行。 八、详细内容见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竞买须知》。 九、联系地址: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电话:028-36295476 龚先生 18728310881 收款单位: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仁寿县支行;
账 号:51001697108051504875
开户行:农行仁寿县支行金兰分理处;
账 号:405701040001046
开户行:工行仁寿县支行;
账 号:2313398129100110584 网址:http://www.msggzy.org.cn/renshouweb
仁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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