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倩)11月22日,眉山市2018年沙溪河河长制工作现场推进会在青神县召开。会议通报了2018年沙溪河治理情况,安排部署了下一步沙溪河河长制工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沙溪河第二河长吕皓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青神县、东坡区、仁寿县河长分别汇报了各自区域内沙溪河的治理情况。今年以来,眉山市沙溪河河长制领导小组扎实推进沙溪河河长制工作。2018年1至10月,沙溪河水质达到IV类,部分监测点可达到Ⅲ类。沙溪河入青神岷江处10月总磷、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与去年10月同比分别下降13.8%、66.6%、18.2%、27.3%,总体上沙溪河水质改善明显。
今年以来,青神县沙溪河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修改完善了《青神县沙溪河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制定了《2018年沙溪河河长制工作清单》和《青神县沙溪河水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治理目标、时间节点,落实工作任务;印发了宣传资料5000余份,悬挂标语20余幅,制发专题简报18期,召开各类会议10多场次,引导群众支持和参与到沙溪河治理当中;县级河长带队巡河督查共34次,乡级河长每月不少于3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1次,乡镇巡河员、保洁员每天开展巡查、保洁工作,实现清河行动常态化;投入700万元,建立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委托专业公司每月对各乡镇河段水质定期定点监测,对乡镇流域实行生态补偿;同时,还建立了市区县、流域乡镇联动机制,保持信息互通、同步治理、互相监督,形成合力,确保沙溪河水质全面改善。目前,沙溪河水质已稳定在Ⅳ类。
对于下一步沙溪河河长制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抓好落实,有效推进河长制工作;要进一步聚焦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因河施策,强化措施,精准推进河长制工作;要强化督查、督导,严格责任追究,坚持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河段进行明察暗访,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协作,高效推进河长制工作。
会前,与会人员一行先后深入青神县河坝子镇和高台乡、东坡区柳圣乡沙溪河流域,通过看展板、听汇报、提问题等方式,详细了解当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面治理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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