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蓉蓉)日前,彭山区人民法院运用农民工讨薪案件绿色通道,通过“快立+快审+快调”模式,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38起农民工追讨经济补偿金案件仅用时13天就成功调解结案,充分体现了司法的速度与温度。
原告张某清、邬某英等38人自2018年4月至2021年1月一直受雇于彭山区某建筑建材公司从事砖厂护坯工作,但期间公司一直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今年2月,该公司停产,双方因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协商无果,38名员工遂提起起诉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628387元。
今年11月12日,彭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后,当天便将案件分到速裁团队。承办法官高度重视,立即向被告公司送达开庭传票,并积极组织双方协调。起初,被告公司法人和实际经营者相互推诿,均不愿出面承担责任。承办法官将被告公司实际经营者黄某约至法院,从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后果和企业诚信经营的角度,对其再次进行释法明理。11月25日,在承办法官的组织下,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解除了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被告公司于收到原告银行账户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38名劳动者经济补偿金15.8万元。看到这个结果,38名劳动者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用好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念好‘快立、快审、快调、快执’八字诀,为农民工讨薪提供快捷、高效的诉讼服务,以‘精’审理促质效、以‘优’服务暖民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彭山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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