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阚晓娟 廖文凯)10月28日,申请执行人某化工公司代表孙某专程赶到彭山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执行神速、秉公执法,捍卫正义、维护公平”的锦旗送到该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手中,以表达公司对法院倾力为其追回执行案款的感激之情。
2020年10月,该化工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岳某诉至彭山区人民法院,在法院判决该化工公司胜诉后,被执行人岳某未自觉履行,该化工公司遂于今年7月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向岳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号、微信、支付宝,但冻结的金额尚不足以支付申请人的执行款项。随后,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传唤至彭山区人民法院。询问中,被执行人岳某仍以负债200多万元为由拒不履行,甚至以将103岁的老母亲送到申请执行人办公地点为由相威胁。执行干警进一步向岳某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通过执行干警的积极协调和耐心解释,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岳某当场一次性付清执行款7万元。
又讯 日前,彭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某某执行司法拘留15日。
据悉,被执行人陈某某经营一家私立幼儿园,近年来,他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多人借款均未归还,先后被9名当事人诉至彭山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陈某某应偿还9名当事人欠款共计108.35万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某并未按期履行,9名当事人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经多方查找,均未发现陈某某下落,遂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向陈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由于陈某某既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给付义务,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10月21日,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在接到举报被执行人陈某某的行踪信息后,执行法官立即出警将陈某某强制传唤至法院,但陈某某依然以没有偿还能力为由拒不履行。彭山区人民法院遂作出对陈某某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执行法警将其送往拘留所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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