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晨 夏嘉憶 特约通讯员 温选鹏)“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水质改善目标考核,实行每月预警,每季考评,年终考核,绩效挂钩,压实各级提升水环境质量的责任,全力抓实河长制。各级压力很大,进一步加大了巡河督导和立查立改问题力度。”5月27日,彭山区水利局局长、湄洲河河长制区级牵头部门负责人张鸿涛告诉笔者。
该区认真总结经验,查漏补缺,不断完善河长制考核机制。从去年4月开始,便对水质改善目标实行红黄牌预警机制,对当月未完成水质改善目标任务的镇(街道)和区级部门,由区河长办予以提示预警。对连续两月未完成水质改善目标任务的镇(街道)和区级部门,由区级河长落实约谈。对连续三个月未完成水质改善目标任务的镇(街道)和区级部门,由分管的区级领导实施问责。对全年未完成水质改善目标任务或综合考核分低于80分的,扣减镇(街道)相应工作经费,扣减相应的区级部门工作经费。
截至目前,经区河长办考评考核,接受提示预警的镇(街道)和区级部门21个次,接受约谈的镇(街道)和区级部门9个次,接受区级分管领导问责的镇(街道)和区级部门12个次,受到扣减工作经费处罚的镇(街道)和区级部门3个。该区河长制工作扎实深化,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今年第一季度,6条市管河道和3条区管河道平均水质100%达标三类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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