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余若薇 记者 林茂春)近日,记者从彭山区人民法院了解到,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自2018年1月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截至2020年年底,该院共审结恶势力案件4件74人,判处五年以上重刑19人,重刑率达26%。其中周敬等15人恶势力团伙案获评2018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和2019年度全省法院首届十佳裁判文书,祝波等11人恶势力团伙案获评2019年度全省法院优秀庭审。
据悉,近年来,该院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审查认证、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方面进行综合研判、探讨,精准施策,加强对涉恶案件的审判节点把控,实施挂图作战、精细推进,大幅缩短审判周期,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案件审理正确方向。
同时,该院紧扣省、市法院“标本兼治”要求,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建设,推进溯源治理,确保除恶务尽。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向区扫黑办移送涉恶犯罪线索及保护伞或渎职线索34条,其中4条已成案。强化“打财断血”机制,已执行到位追缴、没收违法所得、财产刑、责令退赔数额共计30.4万元。
此外,该院还不断强化宣传引导,守好思想舆论防火线,做到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结合,充分利用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阵地,发布扫黑除恶政策、法律和审判动态,做到案例报道与以案说法相结合,全方位展示扫黑除恶成效,形成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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