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蓉蓉 廖文凯)日前,彭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走进该区黄丰镇合力村,联合当地司法所和综治中心调解员,成功将一起村民土地与房屋侵权纠纷化解在诉前。
被告王某芳与其哥王某成(因病死亡)均为合力村3组人。王某成生前,其父母、妻子、儿子均已因病死亡。政府为其修建了三间房屋用于居住。王某成还承包了集体土地4.62亩。2017年,王某成生病后,生活起居一直由王某芳照料。王某成去世后,王某芳擅自将王某成的土地、房屋占为己有,并将部分田地出租给他人,侵害了合力村3组的集体权益。在村组负责人及律师多次协商无果后,合力村3组将王某芳起诉至法院。
收到本案诉讼材料后,法院立案庭庭长邓艳多次与原告通电话了解案情,主动联系群众代表倾听意见。在知悉纠纷基本情况后,为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妥善处理村民与村集体的和谐关系,邓艳和立案庭法官李彬走出法庭,并邀请黄丰镇司法所调解员及村治保主任一同联合调解。经过多方努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自今年以来,彭山法院在诉源治理源头化解上苦下功夫,充分利用委派调解、专职调解、特邀调解、联合调解等多元模式,成功将211件民事纠纷化解在诉前,民事和行政一审的收案数同比下降3.4个百分点,诉源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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