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谢静)7月17日,彭山区司法局组织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彭山区交通运输局等7个行政执法单位相关人员举办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培训。
会上,参训人员学习了彭山区“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办法”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彭山区司法局相关人员讲解了《眉山市行政复议立案工作规定》等6项工作制度,重点讲解了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的情形、行政复议审理重点以及法律文书送达等。整个培训注重实务操作,用剖析案例的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相关知识,切实提高了该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
据悉,今年以来,彭山区人民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审结6件,无一案件确认违法或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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