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辜晓佳 记者 王允浩)近日,记者从彭山区获悉,为贯彻落实扶贫相关政策,切实减轻彭山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医费用负担,让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及时享受到医保政策,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该区医保中心认真执行相关政策规定,让医保政策更好惠及全区建卡贫困人员。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率100%。2018年全区建卡贫困人口由财政代缴参保费,已全部参加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实现全区建档立卡人员基本医保、大病医保、补充医保100%参保。
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额在10%以内,有效保障其享受各项医保待遇,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今年1-3月,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特殊门诊、慢病门诊报销1962人次,报销脱贫基金95.7万元(其中脱贫专项基金68.5万元,区级财政兜底资金27.2万元)。
建档立卡人员医保报销公示率100%。为增加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信息报销透明化,对其住院实行三级公示制,即建档立卡患者每月住院情况医保中心、住院医疗机构、户籍所在地的劳保所层层进行公示,实现此类人员医保住院报销公示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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