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彭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内开展了以“百日平安会战”为主题的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酒驾、疲劳驾驶、超员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当晚9点30分左右,执勤民警在对一辆教练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神情慌张,身上一股酒气。经酒精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达46mg/100ml,达到酒后驾车标准。由于驾驶员胡某驾驶的车辆为营运车辆,故胡某已涉嫌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事后,据胡某讲述,其本人是驾校的教练。当天晚上8点30分左右,自己和女儿在家里吃晚饭,期间喝了两瓶啤酒。吃完饭后,驾驶自己保管的教练车从家里出发,沿李密大道经蔡山西路往国道245旁的久居福小区行驶,途中被交警挡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对胡某饮酒后驾驶运营车辆的违法行为处以拘留15日,吊销其A2驾驶证,并处5000元罚款,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1月31日,彭山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联合区交通局运管部门对胡某所在的彭山区某驾校进行了约谈,通报了该校教练员胡某的违法行为,责令该驾校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限期整改。驾校负责人当即表态,将迅速进行内部整顿,对涉事教练员将予以解聘,严管教练员队伍。 周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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