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嘉 记者 廖文凯)昨(7)日,记者从彭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控申科积极转变执法理念,通过加强与公安、法院及该院侦监、公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搜集线索,对生活极度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庭主动提出司法救助,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在该院近期办理的救助案件中,被害人陈某于今年4月24日晚在其经营的餐馆里被管某砍伤,陈某头部和手腕缝了16针,管某被彭山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由于管某无赔偿能力,陈某医药费开支大,手被砍伤后无法正常经营餐馆,难以维持生活。该院控申科经过向陈某所在街道核实,确认其家庭确属困难后,主动告知陈某有权申请司法救助。陈某申请成功后,检察院为其发放了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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