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治祥、周桃、温幸义:
本债权人杨晓晖诉被告付治祥、周桃、温幸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彭民初字第1108号民事判决书以及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眉民终字第228号民事判决书均已发生法律效力,且杨晓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322.7万元,现原告(债权人)杨晓辉将上述案件剩余执行部分全部债权转让给梁刚(身份证号码:511128196012260011)。
特此通知!
新闻推荐
群众驻足观看党风廉政建设挂图。本报讯(王永强记者陈燕利文/图)10月11日,彭山区彭溪镇蔡山社区志愿者配合彭山区纪委在社区人流量较大的街口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坐诊接访”活动,积...
彭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彭山区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