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受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彭山区分局委托,我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017】NX-13-02/01、【2017】CX-B-09-5/01、【2017】A-3、【2017】A-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亩)土地用途保证金 (万元)起拍总价(万元)规划要求【2017】NX-13-02/01下岷江路3.09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建筑面积小于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30%)84420详见拍卖文件【2017】CX-B-09-5/01锦绣大道以西59.376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建筑面积小于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30%)13606800详见拍卖文件【2017】A-3锦江学院南路121.21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建筑面积小于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30%)311015550详见拍卖文件【2017】A-4号锦江学院南路136.43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建筑面积小于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30%)350017500详见拍卖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出让工作由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承办,具体事宜,详见拍卖文件。
四、申请人必须在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10月10日16时登录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中心交易网(http://www.msggzy.org.cn/FrontPengShan/)进行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7年10月11日上午10时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底楼拍卖大厅)举办。
联系地址: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总工会五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8-37629891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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