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批准,受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彭山区分局委托,我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017(P)-9、55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亩)
土地用途保证金(万元)起拍总价(万元)规划要求2017(P)-9 牧马镇
(环天府新区)
100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建筑面积小于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30%)1000015000详见拍卖文件2017(P)-55 牧马镇
(环天府新区)
102.269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建筑面积小于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30%)1000015400详见拍卖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出让工作由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承办,具体事宜,详见拍卖文件。
四、申请人必须在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25日16时登录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中心交易网(http://www.msggzy.org.cn/pengshanweb/)进行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7年7月26日上午10时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底楼拍卖大厅)举办。
联系地址: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总工会五楼)
联系人:王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28-37629891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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