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一、贯彻实施预算法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学习宣传务实有力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预算法。市委常委会“会前学法”专题学习预算法。市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作预算法专题讲座。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分别集中学习预算法。二是组织财经干部学预算法。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专门举办财经工作培训会,邀请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专家分别作专题讲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分管副主任分别作专题辅导。市财政局通过“财经大讲堂”“60分钟讲堂”及全市财政系统法制培训会等形式深入学习新预算法。创办了《眉山财政研究》季刊,为全市财政干部搭建学习平台。彭山区、青神县组织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到西南财大脱产学习新预算法。三是面向社会广泛宣传预算法。市政府在《眉山日报》开辟新预算法知识宣传专栏,市财政局举行了眉山市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知识竞赛,以赛促学,普及预算法知识。仁寿县、丹棱县编制《财政预算报告解读本》,帮助人大代表解读预算报告,推动预算法的宣传普及。
(二)预算编制全面完整
1.全口径预算编制体系逐步完善。从2015年起,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全部编制提交市人代会审查,市本级106个部门综合预算全部编制提交市人代会审查。目前,全市6个区县均编制了“四本预算”,并全部提交同级人代会审查。
2.预算编制内容更趋合理。收入预算编制尊重经济规律,结合经济运行情况科学测算。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已提前通知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性质列入年度预算。支出预算坚持“零基预算”,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分别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编制,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各级政府在预算方案中均按预算法规定设置了预备费,超收收入全部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市本级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按性质分别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进一步充实了预算编制的内容。洪雅县年初预算预留偿债准备金,有效控制政府债务风险。
3.乡镇预算编制起步。2016年,市财政局在东坡区太和镇、洪雅县柳江镇进行“乡财乡管”试点,启动乡镇预算管理。2017年,彭山区所有乡镇单独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提交同级人代会审查批准,保证了预算执行的完整性,激活乡镇活力。
(三)预算审查监督严格有序
市人大常委会严格依法审查监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建立了“常委会预算工委预先审查——市人大财经委初步审查——市人代会审查批准”的预算审查“三审制”。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坚持参加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部署会,开展对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调研,提前介入、全程参与预算编制工作。
区县人大常委会主动开展预算审查监督。2016年彭山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对财政工作的评议,抽查10个部门和4个乡镇的预算法贯彻实施情况。仁寿县人大常委会对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督促县政府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预算执行逐渐规范
1.坚持预算严肃性。全市“凡支出必预算,无预算不得支出”原则得到有力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更加科学完善,有效防范坐收坐支、截留、挪用财政资金行为。从2015年、2016年决算数据看,全市财政均实现收支平衡。
2.坚持存量资金盘活利用。市本级当年基本支出结余和两年以上的项目支出结转资金全部收回财政。
3.坚持中期财政规划管理。2017年,市政府安排市本级各预算单位结合职能职责,编制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草案,标志着眉山市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工作的启动。
(五)预算公开迈出步伐
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市本级、各区县均公开了预算报告和决算报告。2016年,市本级104个部门(除涉密部门外)的综合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全部公开。市财政局定期对预算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开展检查。
(六)财政资金监管有力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市本级支持区县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调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市财政局建立了“1+11+10+1”财政内控体系,将风险控制落实到财政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做到过程留痕迹、责任可追溯。各级人大常委会定期听取和审议政府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大力支持审计监督工作,有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2015年-2016年,全市审计部门共审计项目2055个,有力促进财政资金规范管理,获得国家审计署表彰。
(七)财政绩效逐步提升
市本级在编制预算时,积极探索转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按三大产业整合财政资金。彭山区整合了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中医院整体迁建等项目,集中修建医疗中心,高效利用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丹棱县2016年共整合各类涉农资金4.05亿元,被评为全省涉农资金整合先进县。仁寿县将连续五年投入财政资金,组建农业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撬动金融资本、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特色农业产业。市财政局积极推进预算支出绩效管理体系建设,选择资金量较大、代表性较强、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对支出绩效高的项目实行资金倾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丹棱县在2015年全省财政绩效评价中,位列第二名。
二、贯彻实施预算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认识深度不够,监督手段单一。部分预算单位预算管理意识淡薄,对预算法重要性和主要内容了解不深不准不透。预算审查监督专业性强、工作量大,缺乏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监督的及时性、准确性受到影响。
(二)预算编制的精准度不高,预算执行严密性不够。预算编制工作复杂耗时,个别区县启动编制时间较迟,难以保证编制质量。收入预算编制内容有缺失。个别区县年初预算到位率低。专项资金编制较笼统,有的预算单位编制支出预算时没有按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分别编列到项、到款,有的使用范围存在重复性。预算调整不够严肃,个别区县没有在人大常委会议召开30日前将预算调整初步方案送达同级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征求意见。
(三)财政收入增长放缓,收支平衡难度加大。财政收入增长放缓,逐渐由高速增长转向中低速增长。地方政府融资难度越来越大。置换债券即将进入偿还期。财政收支平衡的难度越来越大。
三、进一步贯彻实施预算法的建议
(一)强化学习宣传和审查监督
1.强化学习宣传。一是加强集中宣传。各级政府及其普法宣传部门、财政和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做好预算法的宣传普及工作。二是加强分类宣传。各级财政部门要印制预算法明白卡、预算法手册发放重点宣传对象。三是召开专题研讨会。针对预算法贯彻实施中的典型问题,探索预算审查监督的方式方法。
2.强化审查监督。一是充分发挥代表的审查主体作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要为人大代表更好地参与预算审查监督做好引导服务工作,提供好审查监督平台,从各代表团中选择熟悉财政工作的市人大代表,全程参与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二是充实预算监督力量。完善市县两级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设置,聘请专家学者参与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三是探索建立预算联网审查监督制度。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总体安排和部署,积极主动参与,创新手段,科学实施。四是建立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制度。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学习借鉴省内外经验,建立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制度。
(二)强化预算刚性约束
一是推进预算编制精细化。各级财政部门要尽早完成调查摸底、数据测算等工作,在当年8月底前启动次年财政收支预算编制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应将预算细化到部门、基层单位和具体项目,进一步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基本支出预算应严格按照定员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应早谋划、早评估、早预算。二是预算执行要严格规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按照人代会批准的预算组织执行,强化预算约束;执行中确需进行预算调整的,应按预算法规定程序报批;三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级政府要继续探索整合统筹使用财政资金的机制和方法,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三)强化开源节流
一是积极培植涵养税源。用足用好各项税收政策,突出扶持眉山特色的“东坡味道”等五大千亿产业和“4+4”产业集群,为税收收入增长积蓄后劲。二是坚持依法征管。各级预算收入征管部门要按照法律规定,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秩序,既要坚决制止收过头税、税款空转等行为,又要防止有税不收、跑冒滴漏,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三是努力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各级政府要狠抓项目前期工作,认真研究中央、省上投资方向和产业政策,准确把握投资重点,及时捕捉项目申报信息,促成项目落地、资金到位;对申报项目依法简化程序,开辟“绿色通道”,争取项目早投产、早发挥效益。四是主动作为用好资源。五是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有效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重点保障民生支出,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实行资金全过程监管,避免财政资金“抛、洒、滴、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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