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田炜 黄键 记者 李成)在近期开展的“红盾春雷行动”活动中,眉山市各级工商部门会同食药部门和公安部门针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聚众式宣传销售产品”问题,展开了专项整治行动。
年月下旬,市工商局东坡分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对一商家组织余人在东坡区永寿镇“唐庄”农家乐聚集,现场宣传销售产品行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未经公安机关备案开展聚众销售,当即责令停止宣传销售活动。
最近,彭山区先后取缔2起聚众式虚假宣传销售活动,其聚众人数余人。洪雅县联合执法小组对从事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产品销售的市场主体和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依法取缔1户开展聚众式虚假宣传销售活动。
截至目前,眉山市各区县工商局通过摸排走访、突击检查及加大在人群密集场所宣传力度,检查了家经营主体,发放警示通知书余份并要求商家签订承诺书,责令停业整顿8户,依法取缔5户,遣散非法聚众销售活动场,遣散参与人员余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万余元。全市工商部门在社区共计举办宣传活动场,散发相关宣传资料万余份,针锋相对地揭露非法聚众式宣传销售产品行为的危害,劝导消费者明辨和远离形形色色的聚众式宣传销售。
据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所谓聚众式虚假宣传销售产品行为,就是一些不法经营者以“健康讲座”“免费体检”“免费试用”“免费治疗”“现场体验”“产品推介”等会议营销形式,向群众进行虚假宣传或者灌输式洗脑教育,致使群众蒙受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的行为。其对消费者的主要危害表现在:
——财产受损失。不法商贩高价出售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的商品,致使消费者财产遭受损失。
——健康受危害。聚众式宣传销售商品多为保健、医疗类商品,多数未经审批,所销售的商品质量难以保证,存在损害人体健康和发生安全事故的隐患。
——家庭受影响。不法商贩通过灌输式洗脑教育,导致受骗群众听不进劝阻、执意花高价购买商品,从而引发纠纷、影响家庭和睦。
通过近期专项整治,该类违法行为的爆发势头已经得到有效遏制。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称,将对聚众式虚假宣传销售产品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确保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和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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